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js3845金沙线路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全院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6-03-08作者:组宣部 浏览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省、市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会议部署,进一步严格规范我院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从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从源头上治理党员组织关系“空挂”、“失联”(长期不与党组织联系)等现象,解决“口袋党员”、“隐身党员”等问题,确保全院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本次排查以党支部为单位,采用“双查”(党支部自查、组宣部核查)办法,理清全院党员基本情况,统一规范党员情况记载、党员名册。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底数、现状,按照规定进行规范化管理;理顺“空挂”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全面排查“失联”党员,并区别情况作出组织处理。

二、工作步骤及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7日——3月11日)

1、制定实施办法。组宣部按照省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排查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措施、时间进度和责任主体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应根据学院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单位组织关系排查工作计划。

(完成时间:3月8日)

2.组建工作队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抽调工作人员成立专门工作组,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工作组组长。各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负责。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

(完成时间:3月11日前)(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和各党支部1名专人负责名单报送组宣部412房间)

(二)集中排查(2016年3月11日——3月底)

1.党支部自查。各党支部全面梳理党员在册情况和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转组织关系情况,按照统一的格式,组织党员按照附件1《党员基本信息表》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制作本党支部党员名册;列出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

(完成时间:3月11日前)(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党员基本信息表》、《党员名册》和流动、“空挂”、“失联”等党员名单经党组织工作组核查过后报送组宣部412房间。)

2.工作组核查。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成的工作组,逐一到各党支部核查党员情况,做到“五核查”。一是核查党员名册,看党员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等是否齐全;二是核查党员档案,看有没有违规或假党员情况;三是核查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看党员组织隶属关系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失联”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是否到位;四是核查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看转入党员身份是否存疑,转出党员关系是否落实;五是核查党员现实表现情况,看是否能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

(完成时间:3月28日前)

3.组宣部复查。组宣部将根据排查情况进行复查。指导工作组和党支部联系查找“失联”党员,并调查其“失联”期间的表现。

(完成时间:3月29日前)(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情况汇总表》、《外出流动党员情况汇总表》报送组宣部412房间。)

4.召开党委会议,提出处理建议。院党委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组宣部的排查工作汇报,研究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形成学院党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失联”党员名单及处理建议。

(完成时间:3月30日——3月31日)

(三)整改规范(2016年4月至5月底)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做好有关党员组织关系的理顺、落实工作。对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后尚未收到回执的党员,要与党员本人和接收单位党组织联系,了解其组织关系落实情况;对集中排查阶段梳理出来的流动党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外出时间6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党员,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对外出时间较短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做好登记、教育、跟踪联系工作;对“空挂”党员及其他组织关系不顺的党员,按照组织关系管理文件规定和有利于党组织日常管理、有利于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要求,转移其正式组织关系;

稳妥处置“失联”党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基层党支部规范、稳妥开展“失联”党员组织处理工作,确保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审核严格、处置恰当、结果服众,并及时将结果报组宣部审查备案。(完成时间:5月底)

(四)总结巩固(2016年6月至7月上旬)

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处理“失联”党员等工作结束后,组织要对本单位组织关系排查情况全面总结,并结合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和基层党组织规范和建设工作,继续推动定期专项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员组织关系规范化管理、加强流动党员管理等工作,不断巩固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成果。(完成时间:7月上旬)(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形成综合报告,填写《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党员管理及处置情况汇总表》,报送组宣部412房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启动这次集中排查工作时,一定要加强引导,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要求上来,扎扎实实开展排查。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为排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责任,集中优势力量负责集中排查工作。

(三)及时跟踪指导。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各自实际,加强对排查工作的具体指导,不能简单地照抄照搬上级通知,一发了之、一转了之,当甩手掌柜。要加强工作调度,加强督促检查,采取多种方式对排查工作进行调查、抽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集中排查不走过场、见到实效。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牢固树立组织关系排查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的意识,加强相互协作。

(五)对在排查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对把握不准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排查工作不公开宣传报道,有关排查数据不向社会公布。对敷衍了事、虚报瞒报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党员基本信息表

附件2:党 员 名 册

附件3:党员查找联系记录表

附件4:外出流动党员登记表

附件5: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情况报告格式

js3845金沙线路组宣部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