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2015 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通知》(豫文明办〔2015〕11号)要求,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检工作分为省级文明单位社会评议(10分)、创建档案资料和实地考核评分(80分)、日常学习情况知识测验(10分)三部分。
为加强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做好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复检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现印发《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责任分工》给大家。请按照分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并于6月10日前报送档案材料原件及2014年9月至2015年7月间的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奖励原件。日常学习要纳入教职工学习计划,知识测试工作到复检前一个月时间再进行安排部署。
报送地点:行政办公楼四楼组宣部;联系电话:4676079;报送邮箱: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py6079@163.com。
/附件: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责任分工.doc
院文明办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