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豫政〔2015〕41号)文件精神,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院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教学名师评选工作,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成绩突出、做出贡献的教学名师,发挥其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
一、评选范围
我院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在编教师。已获得省级、院级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学院第三届教学名师表彰名额为6名。原则上各教学系推荐1名候选人,在编教师数在40人以上的教学系可推荐2名候选人。
三、评选条件
1.候选人日常主讲课程须为院级及以上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2.候选人须为院级及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3.候选人原则上须具有10年以上高职教学经历,高校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近3学年(2013.9—2015.6)承担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300学时/学年。
4.其他条件依照《js3845金沙线路第三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
四、评选程序
各系应积极组织、认真开展学院教学名师候选人初评工作,择优推荐上报学院。
申报教师应如实填写申报表,提交有关材料。学院将对评审材料进行公示,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评选资格,且连续三届不得申报教学名师。
五、工作要求
1、各系推荐时,须一并提交候选人20-3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容量不大于200MB)光盘一张或视频文件。录像内容要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风采、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2、各系于12月16日当天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学院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1)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
(2)现场教学录像(光盘一张)或视频文件。
(3)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
(4)候选人个人资料(附件4)。
3.实地听课:教务处、人事处组织评委按事先通知的时间到参评教师任课班级听课,授课内容应与承担课程及教学进度相同,与提交光盘内容不得相同,听课时间为20-30分钟。
联 系 人:李 静
联系电话:4676778
电子邮箱:py4676778@163.com
附件1:js3845金沙线路第三届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js3845金沙线路第三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3:js3845金沙线路第三届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4:js3845金沙线路第三届教学名师候选人个人资料清单
教务处、人事处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