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第十七届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濮实社评〔2014〕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传达并组织本单位老师积极申报。有意申报者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将申报评审表(须作者单位签署意见和印章)、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各一式11份(分装),于2015年1月13日至15日集中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李朝军 张昂 4676918 科研处
2014年12月10日
濮实社评〔2014〕2号
关于评选第十七届(2014年)
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濮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濮阳“二三五”目标,提高我市决策建议和咨询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进行第十七届(2014年)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申报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名称及等级
根据豫政办〔1992〕36号文件和濮政办〔1995〕58号文件规定,“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市级奖。本届评选根据研究成果的学术及应用价值、对决策的参考作用、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视具体情况,酌情设立荣誉奖和优秀奖。
二、参评成果条件
1、参评成果应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中心,体现时代风貌,与时俱进,有利于推进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2、参评成果应针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中的实际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构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3、参评成果应是社会科学范畴,要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4、参评成果完成时间为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
三、参评成果范围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评:
1、进入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决策的研究成果。
2、经过科技成果鉴定或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批准的区域、企业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
3、对企业改革和完善管理方面具有创造性贡献和较高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有创新和推广价值的方法、技术、方案等。
4、其他理论联系实际,有创新、有建树,具有先进的科学水平和很好实用价值,应用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研究成果,如:著作、论文、专题研究、调研报告(含公开发表和未公开发表)。
四、申报要求
1、凡符合评奖范围的成果,作者可按要求填写《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评审表》,并将申报评审表(须作者单位签署意见和印章)、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出版和发表情况、有关专家鉴定意见等)各一式10份(分装),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申报研究成果每项署名不超过5人(含课题主持人),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的研究成果,署名不超过7人。超出人员署名视为无效。
3、两个及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它完成单位协调一致后联合申报,并分别加盖两个单位的公章。
4、凡在申报前有争议而未解决的项目、已申报或准备申报其它市级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本奖。
5、申报日期:2014年12月1日—2015年1月31日。
五、奖励办法
1、对获奖者颁发“濮阳市人民政府实用社会科学奖”证书。
2、获此奖励可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选市管优秀专家及考核单位和政绩的内容之一。
3、获奖项目中发现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除撤消奖励、追回荣誉证书外,并视情节轻重,建议所在单位给当事人以批评或处分。
六、联系地点
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开州中路中段,邮编:457000,电话:6666576
二○一四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2014社科评审表
主题词:科技 评审 通知
濮阳市实用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