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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4-06-19作者:admin 浏览量:

各相关系、各位老师:

今年暑假,33名教师报名参加赴企业(行业)实践锻炼。审核后,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33名教师全部符合要求,获准赴企业实践锻炼。现将名单公布于后(见附件),请各系按计划安排教师暑假期间赴企业实践锻炼。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教师实践锻炼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实践单位的规章制度,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维护学院声誉,确保实践的质量和效益。

2.学校统一为实践锻炼教师购买保险,各系应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赴企业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应注意自我保护,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各相关系要认真组织本次实践活动,安排专人负责,系领导要关心教师在企业锻炼期间的工作生活。各教学系要加强日常检查和管理,做好检查记录。

4.参加实践的教师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请假需事先书面报请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同意后,由系主管教学的副主任书面或短信告知教务处主管领导知晓,事后补假无效。本次实践锻炼考评后报销费用由教学系统一管理,教学系按照检查在岗情况发放补贴。人事处、校企合作办公室、教务处将会同教学系不定期到相关企业抽查考勤,工作日检查期间若未履行请假手续,且未到岗的,发现一次扣除暑假津贴总数的50%,扣除暑假锻炼总工作量的50%;发现两次以上,不再发放暑假赴企业实践锻炼津贴,不计算工作量。

5.2014年暑假实践锻炼统一安排在6月30日-7月4日、7月7日-7月11日、7月14-7月18日、7月21日-7月25日、7月28日--8月1日、8月4日-8月8日之间,共30个工作日,周六周日不做安排。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前,应向系主要领导提交企业详细地址、办公固定电话、企业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实践锻炼期间,教师应与系领导保持联系。

6. 教师在企业挂职期间,每天在企业工作的时间应在6小时以上,每天应撰写内容翔实、不少于300字的工作日志。

7.企业实践锻炼结束后, 由企业出具相应的评价证明(单位盖章,注明企业实践锻炼起止时间、工作岗位等信息)。

8.注意保存相关的工作照片及视频等资料,便于以后专业宣传及推广;实践锻炼结束后开学初及时提交《js3845金沙线路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工作日志、调查研究报告(不少于5000字)、项目化教学案例及工作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9.实践锻炼教师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企业实践锻炼时间,企业实践结束后要及时返回,并向系主要领导报告。今年暑假实践锻炼每人每天享受30元补贴,不报销外地实践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附件:各系获准赴企业实践锻炼名单

教务处、人事处、校企合作办公室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