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纪委工作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范围
1.全院副科级以上干部。
2.含2011年7月1日后离职或退休的领导干部。
3.领导干部亲属包括其父母、配偶、子女及配偶、兄弟姐妹。
二、治理内容
1. 2011年7月1日以来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
2.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违规经商办企业是指亲属在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亲属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等。
三、方法步骤
(一)大力宣传发动。通过会议、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促使领导干部自觉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等。
(二)严格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检查,各单位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交学院或市工行“581”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交院纪委备查。各单位主要领导负责组织监督领导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并自查自纠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汇总本部门《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和《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统计表》。
(三)线索举报受理。
院纪委设立专门电话和邮箱,受理各单位和师生的违规违纪举报线索。
电话:0393-4676359
信箱:zyjw6556@126.com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从7月23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工作交叉进行。
1.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分别填写《个人承诺书》、《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
2.各单位根据领导干部上缴的红包礼金情况填写《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根据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填写《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汇总表》,于8月20日前报院纪委备查。
3.各单位上报的《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汇总表》,院纪委统计汇总后报市纪委党风室(廉自办)。
4.各单位工作总结于8月20日前报院纪委。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此次专项治理作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安排部署,认真贯彻、抓好落实,将专项治理要求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干部,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认真领会方案精神,严格对照治理内容,如实报告,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接受组织和师生监督。凡不如实报告自查自纠情况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搞好组织协调,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积极稳妥处理问题;要坚持原则、严格执纪,对查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积极推动专项治理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附件: 1.个人承诺书
2.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
3.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
4.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汇总表
5.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以及领导干部收送礼金情况汇总表
2014年7月24日
濮职院党〔2014〕23号文件及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