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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敬业人”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3-23作者:admin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按照市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敬业人”活动的通知》(濮文明办〔2015〕1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全员敬业行动,在全院形成爱岗敬业的浓厚氛围,学院决定在全院组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敬业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敬业人”活动,不断发掘、宣传、学习在学院教学、管理、工勤等岗位涌现出的爱岗敬业先进典型,号召全院每一名教职工从自身做起,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落细落小,爱岗敬业、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职业操守,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为学院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方法步骤

(一)单位评议推荐阶段(3月23日-3月28日)。请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推荐评议本单位最美敬业人若干名。教学系、后勤集团、电大、图书馆、实训中心、附中等单位各报送1—3人;行政处室各报送1人。各单位要把本单位推荐的最美敬业人事迹在本单位网页、宣传橱窗等以适当形式进行展示、宣传。

(二)学院评议推荐及报送阶段(3月26日-3月31日)。届时,学院文明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并于4月1日前,将最美敬业人名单、有关事迹材料报濮阳市全民敬业行动办公室。

(三)全市集中宣传评议阶段(4月1日以后)。市活动办将组织濮阳日报、濮阳广播电视台、主要新闻网站在相关专栏陆续刊载(刊播)最美敬业人事迹,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最美敬业人的高潮。经过评议,对全市最美敬业人进行表彰。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我推荐、我评议最美敬业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活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工作的有效抓手,按照时间节点,切实抓紧抓好。

(二)请各单位推荐出的人选报送1500字的事迹材料(A4纸质稿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学院办公楼4楼文明办;电子版word格式发至邮箱py6078@163.com;材料末页写清楚本人的单位、职务、手机号)。事迹材料的标题与写法参照濮阳日报“最美敬业人”专栏已刊载文章样式(例:《孙振海:能做一名投递员,我骄傲!》),以便刊载。已报过最美敬业人的教学系请按以上要求进行再次报送,其他单位按要求报送。

学院文明办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