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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暨2012年度院级优秀教学团队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5-04-24作者:教 务 处 浏览量:

为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优秀教学团队,构建有效的教学团队合作机制,全面提高我院教师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优秀教学团队评审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学院决定开展2015年度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申报暨2012年度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终期验收工作。

一、建设目标

2015年,学院将评出3-4个教学效果显著、教学研究与改革成绩突出、团队结构稳定,且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发展潜力,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可以起到示范作用的院级优秀教学团队,为进一步创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打好基础。教学团队重点围绕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实施组建。

二、评审条件

教学团队以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等团队申报组建。教学团队设置带头人1名,人数原则上以5-7人为宜。

(一)教学团队基本要求

1.“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主要由学校专任教师和来自行业企业的兼职教师组成,以专业建设作为开展校企合作的工作平台,设计、开发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成效显著。

2.专兼结合的制度保障。通过校企双方的人事分配和管理制度,保障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来源、数量和质量以及学校专任教师企业实践的经常化和有效性;根据专业人才培养需要,学校专任教师和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形成基础性课程及教学设计主要由专任教师完成、实践技能课程要有具有相应高技能水平的兼职教师讲授的机制。

3.带头人。善于整合与利用社会资源,通过有效的团队管理,形成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能及时跟踪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准确把握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方向,保持专业建设的领先水平;能结合校企实际、针对专业发展方向,制订切实可行的团队建设规划和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实现团队的可持续发展。

4.人才培养。在实施工学结合人才培养过程中,团队成为校企合作的纽带,将学校教学管理覆盖学生培养的全过程,保障学生半年顶岗实习的效果;通过学校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教学与生产劳动及社会实践的结合,实现高技能人才的校企共育;专业毕业生职业素养好,技能水平高,用人单位欢迎,社会认可度高。

5.社会服务。依托团队人力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职业培训、技能鉴定、技术服务等社会服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

(二)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

以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为任务的教学团队,教授或副教授不少于1名。教学团队具有较好的年龄、职称、学历、学缘结构,其主要成员应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三)团队带头人的条件

1.具备副高以上职称,具有较深的学术造诣,长期致力于本团队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熟悉所在团队各个教学环节及教育教学改革趋势,能指导课程体系、教材建设、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院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2)专业或学术带头人;

(3)获国家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前3名,省级教学成果三等奖及以上的前2名;

(4)国家级教改项目前2名或省级以上教改项目负责人。

三、项目管理

1.教学团队由团队所在系负责建设,教务处负责检查验收,对未能达到建设要求的教学团队提出整改意见。建设期满后,教学团队提交《教学团队总结报告》,学院对团队的各项成果进行评估验收。

2.学院将在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国家级教学团队。

四、评审程序

1.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由各系组织建设,择优推荐;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报送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评审;院学术委员会审定;评审结果公示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2.学院要对2012年立项的院级优秀教学团队建设情况进行项目评估验收,所在系应向教务处提交建设任务书完成情况总结及成绩佐证材料。达不到验收要求的取消其院级优秀教学团队的资格,各系前期团队建设完成情况将作为2015年立项建设重要依据。

3.各系于5月15日前将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汇总表、推荐表(见附件1、2)及相应佐证材料报送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推荐表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汇总表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佐证材料(含奖励证书、论文封面、立项文件等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联 系 人:李 静

联系电话:4676778

电子邮箱:py6609@163.com

附件1:2015年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汇总表

附件2:2015年院级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

教 务 处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