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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读书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5-05-14作者:admin 浏览量:

院属各单位:

按照市文明办要求,为发挥领导干部在全民阅读活动中的表率作用,促进我市“依靠学习走向未来"全民阅读活动和学院书香校园建设深入持久开展,现就我院在领导干部中带头开展读书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何雄同志署名文章《让濮阳成为书香浓郁的美好家园》要求,突出领导干部带头,通过领导带头读书,带动干部职工养成读书习惯,在全院形成良好的读书风尚,提升干部职工文化素质,构建和谐校园,丰富我市做为全国文明城市的文化内涵。

二、活动主题

“每月一本书,每天一小时”。领导干部每月至少读一本书,每天要拿出一小时以上的时间进行阅读。

三、活动范围

学院副县级领导干部

四、活动方式

1.申报书目。每名副县级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情况和工作情况,每季度确定三本以上的书目进行阅读,并报院文明办备案。阅读书目主要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系列讲话、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经济类和社科类书籍、与学院发展和自身业务工作相关的篇目等。

2.坚持阅读。每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在确定阅读书目之后,要认真进行阅读,并提倡做好读书笔记,写好读书心得,在领导干部和单位内部要形成相互学习、相互提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读书机制,建立完善读书制度。

3.注重交流。每名副县级领导干部在自身读书学习的基础上,要积极参加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学院组织的讲座、论坛、交流等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读书交流活动,带动本部门的读书活动深入开展。

五、督促检查

1.根据年底文明单位考核要求,每年度在综合考评时,对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读书活动情况进行评比记分。

2.院文明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部门开展读书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进行公布。

3.每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月至少报一篇读书心得体会,部门或总支(支部)举行的座谈会、论坛等活动情况(资料、图片等),要在下个月5日前报院文明办。并请将本部门分管读书活动的领导同志和具体负责同志的职务、姓名、办公室电话、手机号发送至院文明办邮箱:py6078@163.com。

院文明办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