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随着国家公务用车的改革和教职工私家车数量的增多及出行方式的变化,乘学校租用交通车上班的教职工人数逐渐减少,租用14辆公交车已不适应当前形势的发展。
为有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普惠的原则,对教职工上下班交通问题提出两种方案供教职工选择,一是继续租用交通车,二是取消交通车,为每位在编教职工每月补助交通费200元(补助标准为工作日每人每天9元钱),教职工自行选择交通工具上下班。
学院拟于近期召开部分教职工代表会议,对方案进行表决。各单位教职工代表要广泛征求本部门教职工意见,确定选择一种方案,参与大会表决。
教职工代表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改革意见调查表
院工会 后勤管理处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