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js3845金沙线路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报送2016年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总结材料的通知

日期:2016-09-01作者:教务处 人事处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 浏览量: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暑假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校选派27名教师参加赴企业(行业)实践锻炼。目前,实践锻炼工作已结束,需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相关总结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

一、需报送材料

1.《js3845金沙线路教师实践锻炼鉴定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2),由实践单位盖章,并详细填写相关信息,注明企业实践锻炼实际天数(不含休息日),二级学院领导严格审查;

2.企业实践锻炼调查研究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电子稿及纸质稿各1份;

3.教师企业(行业)实践锻炼工作日志;

4.教师企业(行业)实践锻炼期间的工作照片每人至少2张(电子照片);

5.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3个),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份;

6.二级学院检查在岗情况记录;

7.其他相关材料。

二、检查评比程序

1.材料收集

9月16日前,相关二级学院将上述材料收齐。

2.各二级学院初评

9月底前,相关二级学院安排一场赴企业实践锻炼报告会,由每位赴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发言,交流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经过、体验、感受与收获,所在学院结合每位教师所报送材料,进行初评,推荐若干优秀《企业实践锻炼调查研究报告》、《工作日志》、《项目化教学案例》,按赴企业实践锻炼教师总数的10%(含寒假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不足一人可推荐一人)推荐2016年学校赴企业实践锻炼先进个人候选人。

3.材料报送

9月30日前,相关二级学院按材料清单的要求,将初评结果和所有参加企业实践锻炼教师的相关材料,报送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李静 吕志敏

联系电话:4676778

邮箱:py6609@163.com

若实践锻炼单位有变更的,请在报送材料时说明并做更改。

4.总结表彰

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校企合作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比,推荐学校实践锻炼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召开总结交流会。

教务处 人事处 外事与合作办公室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