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普通话水平是大学生职业素养的重要体现,普通话等级证书是大学生应取得的一项职业能力证书,是学生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必要条件,是毕业生求职应聘的通行证。为巩固我院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学生口语表达能力的提高,学院将于近期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测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我院在校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
2.我院未获得合格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教职工。
3.不接受社会考生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1日—25日
确认信息、缴费时间:2016年11月29日—12月2日
联系人:高君老师 电话:4676856 15890459661
办公地点:学院行政楼三楼306房间
三、收费标准
学生每人20元,教职工每人30元。
四、教师报名
请直接到行政楼三楼306房间,与高君老师联系。
五、学生报名
1.报名学生登录js3845金沙线路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登录网站http://218.28.84.56:58/或在学院网站js3845金沙线路(http://www.pyvtc,cn)下方“专题网站”处点击“”图标进入教务管理系统。然后录入用户名、密码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用户名是每位学生的学号,密码默认为学生的学号)。
2.登录后,出现学生基本信息查询,检查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特别要注意身份证号是否正确。若信息不正确,请联系本院教学联络老师进行个人信息更正。
3.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请点击“网上报名”,输入正确的身份证号,并点选相应“选定报名”项。出现报名代码(05),报名名称(普通话水平测试),语种(汉语),点击选定报名后,在“是否补考”处后选择“否”,最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报名。
4.若不能提交,说明信息有错误,请联系本院教学联络老师,进行信息修改,信息修改完成后,再次报名。
六、测试工作
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16年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下发准考证时间为准。
普通话水平测试结束后,学院语委办将考生成绩及判定的相应等级报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审,复审成绩确认并合格后,发放全国统一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并加盖河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证书专用章。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安排专人负责。
2.网上报名结束后,请各学院语工部长于11月29日下午3点到院语委办领取报名学生名单。
3.各学院语工部长根据报名学生名单组织收费。
4.本次测试采用全国统一的“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请访问http://www.isay365.com/pscp.aspx学习系统使用指南。
教务处、语委办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