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网站管理,充分发挥校园网站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学院校园网站管理办法和学院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院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具体内容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维护,党委组宣部履行审核和监管职能。所涉及部门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学院校园网站管理办法,按照谁负责谁报道的原则,由各职能部门提供新闻材料,报党委组宣部审核,在学院主页发布。重要新闻或特殊信息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发布。
2.各系、处(部)的二级网站由相关各部门建设和维护。二级网站原则上“谁建立谁负责”。信息内容由部门指定专人(网络管理员)录入和制作,经部门分管网络宣传工作的领导审查同意后发布,并要及时对内容进行更新。
3.具体实施进度预安排
(1)根据原网站内容,进行改版、完善和更新,内容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学院相关规定。
(2)学院二级网站要求在4月10日前改版、更新完毕。4月中旬,学院相关部门对学院二级网站初步评估考核,提出整改意见。
(3)4月下旬,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对学院二级网站进行评比,评比结果排名,届时将给予适当的奖惩,并将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主要指标。
组宣部
2014年4月1日